为保证教学实验的顺利进行,制订此守则。
一、按实验指导书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实验前必须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或讲义),掌握实验原理、方法、步骤;了解实验仪器设备的基本性能、操作规程和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
二、 综合性和开放性的实验,必须拟定出可行的实验方案,在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三、进入实验室,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不得在实验室高声喧哗,不得随意串走,不得随意搬动室内仪器设备,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削。
四、实验要严格要求,科学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认真测定和记录数据,填写实验报告,不得抄袭。
五、实验时要服从教师的指导,不听从指导和不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且教育不改者,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实验完毕,将仪器、工具及场地清理好,切断水、电、气源,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重庆大学
工程材料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