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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暂行)
2019-01-24 14:56  

        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持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意义

        (1)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非常有必要的。

        (2)实行实验室开放是充分发挥实验室现有资源、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3)实验室的开放能够有效的促进学生的专业学习。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1)实验室的开放以学生为主体、专业指导老师定期予以解答学生实验中的疑问。初始阶段由学生自行拟定实验课题,当实验室的开放步入正轨之后,可由指导老师指定课题并予以指导、检查。

        (2)实验室开放地点:工程材料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非实验时间,周六、周日全天。

        (3)实验室开放实行报名登记制,随时可报名、领取或借用实验器材,在不影响正常实验的情况下,可随时归还器材。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和管理。

        (1)实验室采用值班运行的模式,每周一至周五由实验室人员负责,周六、周日由学生预约实验人员实验。

        (2)鼓励和支持创新实验。根据学生开放实验的成果,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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