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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届“国家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9-10-10 01:17  

 各学院:

    为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教育部于2007年正式启动了“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作为首批立项学校,我校首届“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50项,参与学生150名;第二届立项33项,参与学生102人。目前首届项目已完成第一批、第二批结题验收;第二届项目已进行中期检查。为了更好地开展第三届“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提出选题。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独立性和探索性,项目研究方案可行。

2、项目执行期原则为 1 年(2007级学生项目,执行期不得超过1年半,不包括5年制学生),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执行期如需超过一年,须在申报书中有详细说明并经学校专家组评审同意。

3、注重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归纳抽象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成果转换的能力。

4、能给富于创造能力的学生发挥空间,引导学生领悟、思考。

5、第一届“重庆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项目组,可在原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二、参与项目申报学生的范围

学生以个人或成立创新团队形式开展项目申请,每团队人数最多不得超过 5 人(团队人数如超过2人,必须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配套经费标准为1万/人),项目组成员为2007、2008级本科学生(5年制本科2006级学生可参加申报),申报项目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理工综合班学生;

2、课程成绩平均分值≥ 70 ,平均学年重修课程数不得多于 1 门,身体健康,学有余力的学生;

3、不满足1、2条中任何一条,但个别有特长的学生,经审查批准后可参加申报。

三、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项目选题具体步骤为:寻找研究方向→查阅资料→初步选定方向→寻找指导老师→与指导老师讨论修改
选题→完善申报书→向学院递交申报书。
 
2、 9月29日 —— 10月20日 :项目组填写项目申报书交学院汇总。

3、 10月25日 前: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按照学校划拨名额确定向学校推荐项目,将有关材料(包括材料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集中送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科。

4、10月31前: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向全校公示。

 四、其他事项

1、已经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生,不再参与新一期项目申报。

2、学校针对不同学科、专业,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将有所区别,文科类、数学、计算机、软件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00元。各申报项目组应仔细查阅材料,认真做好项目开展的所需经费预算。

3、理工综合班学生,学校单独划拨名额,可以到其他学院寻找指导教师,其项目管理、初评等均由教务处负责。

4、申报书中的学科代码及名称按本科专业代码填写(本科专业代码可在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

学校有关文件,可以登陆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网站(http://lems.cqu.edu.cn)查阅。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宣传、组织及学生选题指导工作,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袁云松 张波

联系电话:65111997 65102675, E_mail: jwcsjk@cqu.edu.cn

                                                                                                                重庆大学    

                                                                                                       二OO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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