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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9-05   作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简称学办)是学院专职负责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生工作的机构。以服务人才培养为中心,通过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教育以及成长成才服务,推进学院学风建设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规范学办日常运行的相关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纪律。学办应严格遵守学院办公楼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庄重、有序、安静、和谐。

1.工作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教职工作息时间安排,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工作中应认真办理自己的事务,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严禁在办公室内打闹嬉戏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有办公室以外的工作人员到访或联系工作时,应该热情、礼貌,并主动地给予必要的协助。

4.学生前来办理事务或与学生工作干部联系时,应教育其有礼貌、守规矩。要求其不影响和妨碍其他老师的工作,不随意翻看、使用老师的资料、物品等。未经允许不能使用或移动办公室的家具、设备、设施。如果得到允许,使用后应及时还原。

5.注意在办公室内和工作时间内的言行举止文明,保持仪态端庄得体。使用普通话。

6.不在学生或外来工作人员面前谈论或交流不应由学生或外来工作人员知道的事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7.及时整理和妥善保管自己的资料、文档和物品等,防止丢失和外泄。

8.未经本人或办公室负责人允许,任何人不能使用其他老师的计算机。

9.工作时间因事外出时,应在办公室门口去向说明栏标明去向及时间,并向学办主任或副主任告知去向并保持通讯畅通。

10.非工作时间也应确保通讯的畅通,必要时应按要求参与学办开展的紧急工作。

11.提倡互相尊重、团结友爱、齐心协作的风气,共同建设和谐、文明、高效、有活力的工作团队。

二、值班。由于学生工作的特殊要求,学生办公室在工作时间和重大节日、寒暑假期间以及学校、学院要求的其它时间安排学生工作干部值班。

1.工作时间的值班由学办每日安排一名老师负责当日的值班。

工作职责为:

严格按照作息制度上下班。

一般不在值班期间安排长时间离开办公室的事务。短时间离开时,应该委托其他不离开办公室的老师暂时接替自己的工作,否则,不能离开办公室。遇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当日值班的,可与其他老师临时换班,但应记录在案。

负责电话的值守,接待来访人员或学生(注意核实身份)并将来电、来访人员或学生的提出的要求、问题、文件资料等做好记录并及时转达和传递给有关老师。遇紧急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办理。

负责办公室的地面、公共区域、门窗的清洁。

协助办公室负责人做好办公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协助办公室负责人维持办公室的正常工作秩序。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2.重大节日、寒暑假期间和学校、学院要求的值班由学办临时安排,工作职责由学办根据要求另行规定。

三、办公家具、设备、设施管理维护。为了保证学办的正常运转,所有老师应爱护办公室的办公家具和设备、设施,不人为造成损坏。

1.所有办公家具和设备都应该登记在册,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2.严禁将非办公室所有的大功率用电器具或造成办公室环境污染、影响办公室正常办公的用具用品等带入办公室使用。

3.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报告办公家具、设备、设施和各种线路发生的使用异常情况,以便得到及时的检查和维修。

4.严禁带病使用办公家具、设备、设施和各种线路,以免造成不可修复的损坏或发生事故甚至发生人身损害事故。

5.未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不得将办公室的办公家具、设备带出办公室或借与他人、学生。

6.主动配合学校、学院开展的资产清理和登记工作。

四、防火、防盗和清洁卫生。防火、防盗和清洁卫生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应当得到办公室每位老师的重视。

1.正确使用各类用电设备,遵守安全用电规定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不在办公室内进行焚烧等动火行为,不在办公室内携带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3.保持办公室过道及出口畅通,熟记火灾报警电话,掌握逃生常识。

4.妥善保管公、私贵重物品,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室。

5.当值老师下班时负责检查办公室内是否还有人逗留,并切断办公室电源开关、关好门窗。如有老师仍在工作,应嘱咐其完成此项工作。

6.每位老师平时负责自己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值班老师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每月办公室应组织进行一次大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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