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通知的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讨论,现将材料学院2021年3月第一批本科生、研究生困难补助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说明:补助分为三档,补助额度随档次递减。
公示期:2021年3月19日-21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21日前向学院学生办公室反映。反映人应具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电话: 6512078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