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通知的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讨论,现将材料学院2021年4月第二批本科生、研究生困难补助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说明:补助分为三档,补助额度随档次递减。
公示期:2021年5月14日-17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17日前向学院学生办公室反映。反映人应具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电话: 65120783
附件:材料学院2021年第二批本科生、研究生困难补助名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