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三全育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奖学金在学风建设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过程中的激励导向及示范引领作用,现将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期限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二、奖学金标准
甲等:每人每学期1250元
乙等:每人每学期750元
丙等:每人每学期5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思想政治素质好,表率执行《重庆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无违法违纪或不诚信记录,评选期限内无晨曦计划缺勤记录、不假晚归记录、宿舍卫生不合格及违章电器记录、恶意欠缴学费记录;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良,申请学期内无不及格科目;
4.坚持体育锻炼,身心健康。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关于加强本科生体育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75号),本次参评学生为2020年9月-11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80分及以上者、经公示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学生。
四、评选比例
甲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评选;乙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6%评选;丙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6%评选。
综合奖学金的学期人均经费不超过100元(学院评选总金额见附件1,学院总人数按2021年5月学籍系统人数计算)
五、工作要求
1.各年级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评选推荐过程中应注重考查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提出的初评名单(附件1、附件2)请在12月4日内汇总到杨老师处。
2.学院的初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工部。
3.各年级将公示无异议的《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名单》导入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奖助学金静态”栏目(http://stu.cqu.edu.cn/),学生综合测评排名结果导入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综合测评”栏目(http://stu.c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