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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信息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定
发布时间:2008-03-10   作者:  

1. 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党支部要在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半个月内,安排支部党员同申请人谈话;支部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和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须团组织推荐),并指定一至二名党员作培养联系人,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3.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工作表现、学习情况等,特别要加强对入党动机的考察。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进行一次谈话考察,指出其优点和不足。
    4. 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
    由学院分党校对积极分子进行初级培训,在此基础上,参加学校党委党校每学期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提高班。经考试合格
    5. 发展对象的确定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上报学院审核小组预审。
    6. 入党政治审查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党组织要了解其历史和政治表现,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7. 学习成绩要求
    为了保证党员质量,使学生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展学生党员,要求发展对象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一年内无补考)。

    8. 入党材料齐备
    发展新党员要齐备的入党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征求群众意见记录、政审材料、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团员还须团组织推荐表。
    预备党员转正要齐备的入党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思想汇报、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9. 预审与公示
    预审:由学院党委成立预审小组,指定专人对发展(转正)对象进行预审,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备、规范,手续是否完备、符合要求,条件是否成熟。
    公示:预审后学院党委要对发展(转正)对象进行5到7天的公示,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公示合格后,即可办理入党(转正)手续。
    10. 领取《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预审合格后,领取《入党志愿书》

    11. 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
    预备党员的接收: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严禁先讨论、后填表。党支部应指导填表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向大会介绍发展对象情况。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预备党员转正:由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支委审议,支部大会党员2/3以上党员参会讨论,表决,形成决议。

    12. 入党审批前谈话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组织员或党组织秘书等)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由谈话人将谈话的主要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
 13. 审批工作
    学院党委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对入党材料进行审批.后填写《发展党员通知书》或《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每年七.一由学院组织新党员的入党宣誓。
    14.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要将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如实填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中。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党支部根据考察情况,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15. 入党材料的保管
    二级党组织应派专人负责保管审批(审查)后的《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办理完转正手续后的《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由学院派专人进行保管,在学生毕业时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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