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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12   作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工作,根据重大校发〔2020〕72号文《重庆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工作方案。本方案根据疫情发展,在学校指导下适时调整。

一、 工作方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决把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字当头、字开路、字保障、字托底,确保安全有序开学复课,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 具体工作方案

1.强化疫情防控体系,层层压实责任

党委书记王敬丰、院长黄晓旭作为学院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党委副书记邱贵宝、李想,副院长陈泽军作为学院疫情防控联络员,分别负责教师、学生和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全院师生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学院疫情防控领导组成员,应靠前指挥,指导各自联系的系、中心和办公室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处理工作中因疫情影响发生的各种状况;各系、中心和办公室负责人作为各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人,应快速反应做好疫情防控的上传下达,及时协调处理好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学院行政办公室作为疫情防控综合办公室,发挥中枢桥梁作用,及时汇总和报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及时处理疫情防控相关具体事务。

2.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担责

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树立底线思维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防控、有效防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各系、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主动担当,主动思考,把做好常态化防控背景下的教育教学工作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

全院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策略已经从“严防死守”变为“主动防控”,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关心关爱学生,加强心理疏导,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做好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生命教育和道德教育,坚持育心与育德相促进,教育咨询相结合。

3.严格校园管控,确保师生安全

严格执行教育部“五个一律”要求,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严禁组织聚集性活动。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校外车辆和人员须提前1天由各系、中心和办公室负责人向学院疫情防控综合办公室提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进校理由、进校时间、进入区域、进校人员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健康情况及近14日旅居接触史等)以及进校车辆信息,经学院防控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入校,审批结果由办公室直接通知申请人。

4.建立健康档案,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建立全院师生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基础信息、假期旅行、居住轨迹记录、每日健康监测数据、疫情相关个人特殊情况报告等项目。学院疫情防控综合办公室负责教职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包括在职离退休外聘外籍博士后等各类人员),各系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坚持“零报告”和“日报告”(各单位工会小组长负责报告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情况),于每日14点前上报学院疫情防控综合办公室,办公室通过市教委“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系统”每日15点前上报。学生办公室负责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教职工跨省出差须提前1天由各系、中心和办公室负责人向学院疫情防控综合办公室提交请假条报备,包括往返时间、目的地以及出行方式(航班号/车次)。出差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出差结束后及时销假。

5.加强办公区域管理,重视教职工防护

加强办公管理,倡导分散办公,教职工对允许进入办公区域的学生做好分时分批办公安排,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尽量避免现场集中开会、组织集体活动,确有必要的须控制参加人数和时长。增强防控意识,发现与疫情有关问题及时上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教职工上班期间务必佩戴口罩,保证个人及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楼栋值班人员定期消杀公共区域,保持空气流通。在各办公区域张贴疫情防控措施提示栏,避免人员聚集。

6.高度重视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学生健康发展

统筹做好线上线下教育,做好线上教学向线上+线下教学的平稳过渡,对因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继续开展好线上教学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等学业指导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掉队”调整考试安排,补足补齐疫情期间暂未开展的实验、实践课程。根据毕业年级学生离校时间,倒排时间表,抓紧抓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保证学生按期顺利毕业、平稳离校。

在做好教育教学的同时,充分发挥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学业导师、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等角色作用,强化三全育人,加强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尤其关心目前尚未就业的毕业生,积极协助推荐工作岗位,缓解就业压力。以本次大规模、成建制开展线上教学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教师探索课堂教学改革新模式。

7.加强实验室管理,营造安全实验环境

中心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值班制度、报告制度、消毒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合理安排实验室使用时间,控制实验参加人数,实行人员限流,确保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8.严控集聚活动加强用餐管理

从严控制、审核各类涉及师生聚集性的活动,严格控制活动规模,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避免在封闭空间和人员密集场所组织较大型活动。鼓励通过网络开展交流活动,确需举行现场交流活动的,按规定审批,参加活动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佩戴口罩 

实行师生分别用餐、错峰就餐、分散用餐。倡导自带餐具、外带用餐。排队领餐时间隔 1 米距离。餐厅用餐桌椅同向单人单座,并保持 1.5 米间隔,避免面对面就坐,减少交谈

9. 加强宣传引导,抓好安全稳定

通过新媒体、多媒体、网络课程、学院公共显示屏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开展网络心理支持服务,引导大众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师生关切、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高度重视宣传引导和舆情导控,及时向师生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回应师生关切,引导师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关心关爱重点地区人员,加强对稳定风险的防控和重点人员管理,防止疫情带来的次生灾害等风险叠加。

10. 做好应急处置,落实监督追责

师生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 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学院疫情防控综合办公室报告因隐瞒和谎报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学院将严肃追查相关责任。

学院纪委将适时督查各系中心办公室是否严格工作标准是否严肃工作纪律是否严格工作要求是否严谨工作作风。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者,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开学复课后学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见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学生管理办法》。

开学复课后各实验室具体管理工作方案见附件2 《材料学科与工程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实验室有序开放管理办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

学生管理办法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工作,现根据重大校发〔2020〕70 号《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72 号《重庆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学生管理办法。本办法根据疫情发展,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适时调整。

一、工作方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规范学生管理行为,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充分发挥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的管理育人作用,协同协作、同向同行、互联互通,牢牢把握防控策略,把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开学复课安全有序。

二、具体办法

(一)学生自我管理

1.坚决服从学校、学院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管理,提高认识、遵守纪律,诚实守信,不转发、不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言论,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2.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要求如实上报,确保开学前身体状况良好;按照学校正式通知的各类学生返校时间有序返校,未经同意擅自返校者,依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3.返校前学习和掌握个人防护知识,做好口罩等防护物资准备,酒精类用品可能不能带上飞机或火车,应准备好替代用品;持健康码或健康证明返校,健康码异常或无健康证明的学生不得返校;因故不能按期返校的学生,应履行请假手续。   

4.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安检时短暂取下口罩,面部识别结束后立即戴上口罩;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等公共设施或其他物品,尽量绕开人群密集处,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返程前适当进食,途中尽量不吃东西,避免因就餐而较长时间脱下口罩;途中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果途中出现不适,视情况就医并及时上报学院。

5.进入校门一律自觉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进入校内,自驾车、出租车、网约车禁止入校。

6.返校后,第一时间在各班级群内向班长报到,班长汇总返校情况后,及时向辅导员报告,研究生应同时向导师报到。

7.学校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出校;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错峰就餐,鼓励自备餐盒餐具将饭食打包带回宿舍;进行适量运动,选择人员较为稀疏的空旷开放空间进行室外运动。

8.做好手卫生措施,勤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免洗)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9.宿舍封闭管理,减少宿舍之间人员流动;宿舍定期清洁,室内定时通风,并做好个人卫生;室内使用和存放酒精类消毒用品务必注意安全,避免明火;不在学校宿舍住宿的同学,要在报到注册时向学院报告在外居住事由及详细住址,每日向学院报告健康状况。

10.遵守实验室特殊时期管理规定,合理安排实验室使用时间,注意实验规模,注意实验人数,进出实验室要做好个人健康检查和个人防护,避免在封闭空间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较大型实验活动。

11.要遵守《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重庆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自觉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毕业年级学生要调整就业心态,积极就业。

12.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每日上午9:00、中午12:00、晚上21:00定时测量体温,如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告知辅导员,视病情及时就医。

13.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日报告”与“零报告”,本科生在今日校园APP上完成,研究生通过问卷形式完成。

(二)辅导员强化管理

1.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长期性,坚定防疫信心,切实落实学校学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部署,时刻保持“战时”状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时刻关注学生动态,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简化学生报到注册流程,不集中办理学生报到手续,辅导员可要求学生返校后在各班级群内向班长报到,由班长汇总返校情况后报辅导员,辅导员必须于正式复课前,精确掌握学生返校情况(或遵照学校后续报到注册办法执行);学生返校后的日常管理要严格遵照《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请假销假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

3.建立学生开学复课基本情况台账制,精准掌握学生动态,对学生的返校时间、返校轨迹、健康档案、请销假、校内住宿、校外租住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

4.建立“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辅导员-班长-寝室长-学生”的五级联动机制,发挥党支部、团委、学生会、班委等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将学校有关通知、文件精神传达到每名学生。可设立学生志愿督查制度,监督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不聚会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

5.学生返校前,辅导员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布置和学生返校提醒,对未接到开学通知前一律不允许返校等重要事项反复强调,对确保每名学生落实到位。

6.学生返校后,要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学生不外出、不聚餐、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按时作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调整学生年级大会、班会、学生组织会议、文体活动的举行方式和时间;创新学生返校后的会议形式,通过错峰开会、充分发挥网络功能、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不召开聚集性会议。     

8.暂停聚集性校园文化活动,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教育课程或线上展示交流活动,确需开展活动的,场地使用需按规定申请审批。

9.对因出行管控、体温检测异常、隔离观察以及患病入院诊治等情况而暂未返校报到的学生,落实“人盯人”,实行“日报告”,返校时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确认身体健康后,方能返校复课。

10.严格日常管理,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细致耐心做好学生信息排查和实时报告,本科生通过今日校园APP完成,研究生通过问卷形式完成,辅导员精准掌握,随时调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不得出校,确有必要的,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如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将病患就地隔离,立即联系校医院,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11.强化价值引领,做好网络育人,抓住疫情防控舆论热点中的先进典型案例,引导学生领悟爱国主义的内涵、自强不息的中华民族精神以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12.重视人文关怀,加强心理疏导,精准把握学生心理状况,针对不同个体,精准施策,实现一对一疏导;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13.做好舆情引导工作,要建立舆情应对与处置机制,加强对各类发布信息的审核,及时关注官方途径发布的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14.深入了解学生疫情期间的生活、学业、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建立特殊学生群体数据库,高度关注困难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学业困难、就业困难等学生群体的具体情况,与特殊情况学生做一对一教育引导,切实做好帮扶工作。

(三)研究生导师协同管理

1.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研究生的联系,监督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做好防护,指导研究生做好返校后的学习规划,完成学习任务。

2.及时掌握研究生动态,督促学生如实填报疫情防控信息,不瞒报,不漏报;配合学院做好返校研究生的管理工作,教育引导返校研究生遵守疫情期间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3.严禁以任何事由要求研究生提前返校、外出调研或到科研合作单位等,对有意不按返校批次返校的研究生要予以劝阻。

4.精准分析返校学生学情,统筹做好线上线下教育,做好线上教学向线上+线下教学的平稳过渡,对因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继续开展好线上教学;根据毕业年级学生离校时间,倒排时间表,抓紧抓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对因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利用网络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指导、远程答辩等工作,保证学生按期毕业、平稳离校。

5.为返校研究生积极创造条件,帮助返校研究生尽快开展实验,积极做好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完善工作;重点关注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工作,针对尚未签约学生特点和需求,加强教育引导,转变就业观念,提供力所能及的就业资源。

6.主动关心每位研究生的心理需求,密切关注每位研究生的心理健康,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7.加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教育,尤其要注重培养研究生家国情怀,讲解和宣传抗疫期间的优秀事迹和医德医风,鼓励研究生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需要相结合,指导研究生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发展规划。

(四)应急处置

学生中出现疑似感染症状,按《重庆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试行)》《重庆市沙坪坝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试行)》《重庆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流程处置和报告。学生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将病患就地隔离,并立即联系校医院,校医院发热门诊检查后,视情况联系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确认后及时转诊。如出现疑似病例,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疑似病例所涉区域(宿舍楼、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交通工具等)及时进行消杀,对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五)违纪与处理

对于不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规章制度和要求的学生;对疫情防控工作中造谣,传谣的学生;对隐瞒个人相关信息的学生,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附件2

材料学科与工程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
实验室有序开放的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70号)》和《重庆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方案(重大校发〔2020〕72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有序开放的管理办法。本办法根据疫情发展,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适时调整。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系(中心)务必高度重视返校复学后实验室的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院系协同,构建师生全员参与的疫情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室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切实履行本单位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逐步稳妥、有序地开放实验室,保障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验室管理

1.根据《重庆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方案》的要求,各系(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在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前,必须对实验设备进行检查,对实验室环境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相关疫情风险告知。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预约登记制度、实验室值班制度、报告制度、消毒管理工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并将上述制度报学院备案,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才允许对学生开放。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开放后的防疫事宜相关联系工作。

2.各教学系(中心)的实验室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各教学系(中心)要逐一落实每间实验室的具体责任人。实验室的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实验场所和实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疫情防控管理和进出登记管理等相关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责任。

3.实验室应逐步有序开放,合理确定开展实验的人数,严禁聚集,实验人员保持1.5米以上距离,人均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要确保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约,填写身体健康声明,体温超过37.3℃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并需要及时向学院汇报,根据要求隔离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佩戴口罩,实验室老师做好相关实验记录,与实验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校外人员疫情防控期间暂时不得进入我院实验室,确需进入实验室的校外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后方可进入。

4.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采用预约制度(电镜中心网上预约),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导师签字批准后于每周五12:00前报相关实验室,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具体实验安排。学生携带ID卡准时在预约时间到达实验室,经必要检查和登记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5.各教学系(中心)实验室主任统筹协调教学实验与科研试验之间的关系,优先对毕业学生的实验进行安排,确保学生顺利毕业。

6.做好实验室和实验楼公共区域(如卫生间、试剂库房等)开窗通风工作,实验室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除中心实验室特殊情况外,其他实验室不能使用中央空调,保证排气系统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过滤网。

7.做好实验室内消毒工作,每天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2次。合理使用消毒剂,避免因不当使用消毒剂发生二次污染、造成实验室物品的损坏,或产生安全事故。

8.根据不同实验室类型,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如:体温计;消杀类物品,如: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如:口罩、一次性手套等。使用过的实验物品、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按规定分类放置在专用垃圾袋进行处理。

9.各实验室负责人要严格实验室管理,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严格要求,开展实验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实验室相关规定者,立即停止所有实验,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10.加强实验室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及各实验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妥善解决或上报。

三、应急处置

实验室应高度关注实验人员身体状况,一旦发现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实验,将病患隔离,并立即联系校医院,到校医院发热门诊检查后,视情况联系定点医院,经专家会诊确认后及时转诊。如出现疑似病例,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立即对疑似病例所涉及区域进行消杀,对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四、其他

关于实验室运行管理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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