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培养掌握本工程领域比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面向企业服务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3. 掌握本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等能力。

4. 掌握一门外语,掌握和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

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学习年限为2-5年。在学制时间内,课程学习环节一般为1-2年,专业实践环节和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

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分为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三个环节,均采用学分制。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要求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30学分,必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7学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可不作专业实践要求,但应充分考虑送培单位对人才目标的实际需要。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听取至少5个学术报告,计1学分。

三、适用领域

本培养方案适用的工程领域包含:冶金工程、材料工程。

四、课程体系

整个课程体系由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组成。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基础学位课、部分专业课等,非学位课包括其他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等。重庆大学冶金工程、材料工程领域涉及较多的工程方向,因此在专业课的设置上相对较宽,各方向在开设课程和导师在确定培养计划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具体的课程设置见重庆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五、跨一级学科考入的研究生补修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要求

对跨一级学科考入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1-3门本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考试成绩如实记载。

六、学位论文

根据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特点,严格按照《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标准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1)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内容和形式可采用应用技术研究、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规划设计、产品开发、实际管理课题(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特点和选题,灵活确定。

(2)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按学校的有关要求执行。

(3)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学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其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和进展;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等。

(4)学位论文字符数一般不少于20000字,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特点和选题,灵活确定。设计、作品等形式的学位论文,应有对设计或作品的简要阐述和说明,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

(5)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七、学位授予

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实践、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通过论文答辩,发给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论文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相应硕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