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院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因涉及到个人隐私,公示部分略去名字,仅公示学号。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20日
公示要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5120783)反映,反映人应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附件1: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拟评定公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