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学业助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院考核结果及津贴发放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3日—3月25日
公示要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5120783)反映,反映人应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附件1:材料学院本科学生学业助理考核及津贴发放公示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