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学业助理岗位人选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选拔小组选拔,现将我院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3日
公示要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5120783)反映,反映人应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附件1:材料学院拟推荐学业助理公示名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