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重大校发〔2022〕10号)精神,为进一步健全本科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及管控机制,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建设,将进行本科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实验课程范围
2021-2022学年所有本科实验课程的实验项目(请参考附件6中提供的实验课程列表检查上报,并进行完善补充)。
二、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院应成立本科实验教学项目风险评估领导小组(附件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统筹风险评估工作。
2.进行全面梳理和风险自查。所有本科实验项目均需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情况填写《本科实验教学项目风险评估及安全教育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凡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病原微生物及携带致病源体的实验动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等各种危险源的教学项目,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实验活动。风险评估必须有记录,评估表可参见附件4,评估指标根据实验教学项目性质由学院自拟,评估表学院存档备查。
3.各学院应根据实验教学项目性质建立风险评估小组(3-5人),对本科教学实验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鼓励依托第三方力量,增强风险研判和防控。学院每学期新开和变更实验项目的实验课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将等相关材料报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审核通过后才能开课。
4.实验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需对项目进行危险源甄别,指定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主动上报。
5.各学院要加强建设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课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三、时间安排
因时间紧急,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检查工作,并于3月4日(周五)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汇总报送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A区办公楼106室)。
提交材料:
1.本科实验教学项目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名单(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
2.本科实验教学项目风险评估及安全教育备案登记表(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
3. 2021-2022学年本科实验课程(项目)安全专项检查汇总表(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65105125
E-mail: sjk@cqu.edu.cn
本科生院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