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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发放2020年研究生困难补助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6   作者: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积极进取,切实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经济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0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自强自立,生活俭朴;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单亲家庭子女,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

2.父母双方下岗,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

3.家中有病人长期卧床或有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拮据;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5.家中多兄弟姐妹同时上学,经济负担特别重;

6.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其它情况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7.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特殊困难补助:

1.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或遭受严重意外伤害;

2.学生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学生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遭受严重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4.其他造成学生经济困难的突发事件和其他符合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发放条件的情形。

(三)申请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院不予补助:

1.由于本人责任造成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者;

2.平时有高消费行为,生活铺张浪费者;

3.无正当理由,在外租房者;

4.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不求上进者;

5.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6.其他与研究生困难补助条件不符的情况者。

四、申请时间及方式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原则上须附相关困难证明),并注明申请等级(一般困难/特殊困难);导师签署意见后,将书面申请书与相关资料于20201120日下午17点前交到材料楼108辅导员谭老师处,电子版资料打包发送到418696755@qq.com,并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困难补助汇总链接:https://www.wjx.cn/jq/97599666.aspx

(一)纸质版资料提交

1.书面申请书;

2.困难证明支撑材料(建档贫困户证明、低保户证明、残疾证明、家庭情况调查表、村/居委会/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医院收费票据等);

3.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

(二)电子版资料打包提交

1.申请书(扫描件);

2.困难证明支撑材料(扫描件);

3.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扫描件);

4.文件夹命名格式:硕士/博士+专业+年级+姓名;

5.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困难补助汇总链接。


   附件1: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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