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疫情防控信息 > 正文
疫情防控信息
关于严格执行学院行政、教学楼宇等办公场所关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7   作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重大材字〔2020〕第6号

关于严格执行学院行政、教学楼宇等
办公场所关闭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当前,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头等大事。近日,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大学等部门又先后下发文件,要求更严、更实、更细、更快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根据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发〔2020〕27号)规定:“除防控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外,学校关闭所有办公区域,各办公楼物业管理方与位于办公楼中的各单位要做好协调,严格执行关闭政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期,为进一步落实重庆大学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办公场所关闭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学院再次强调关于严格执行学院行政、教学楼宇等办公场所关闭的相关要求:

1)希望全院师生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重庆市和学校出台的各项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文件规定。

2)学院和学校的所有行政办公楼、教学楼、实验室、教师办公室、镁合金工程中心车间等楼宇,已全部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关闭。学院各教学系、中心实验室、镁中心等务必对所管理的楼宇、房间和场所等的关闭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并落实到每个房间和场所的具体责任人。除必要的疫情防控工作外,所有师生未经批准严格不允许进入楼宇。如出现疫情防控不力问题,根据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

上述规定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采取的临时管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希望全院师生员工给予支持和配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2月17日

浏览次数: